稅務需知|NU SKIN 如新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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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歷屆國際大獎
  • 2017年NU SKIN如新ageLOC Me榮獲「年度新產品上市與服務銅獎」

    2017年NU SKIN如新ageLOC Me榮獲「年度公共傳播項目銅獎」

    2016年NU SKIN如新大中華僱主品牌榮獲「年度人力資源部銀獎」

    2016年NU SKIN如新大中華2015創星登峰遊榮獲「最佳表揚活動金獎」

    2015年NU SKIN 新加坡獲得國際企業大獎「最佳企業獎」提名

    2015年NU SKIN 新加坡赢得「醫藥及健康產品與服務年度企業」國際企業大獎金獎

    2015年NU SKIN大中華區域副總裁暨華北/港澳總裁劉明欣博士榮獲Stevie Awards「年度傑出女性銅獎」

    2015年NU SKIN 大中華榮獲Stevie Awards「最佳企業表揚活動金獎 」

    2015年NU SKIN 大中華榮獲Stevie Awards 「最佳商展金獎 」

    2014年NU SKIN 韓國榮獲「市場活動銀獎 」

    2014年NU SKIN 大中華榮獲「年度人力資源部銅獎 」

    2014年NU SKIN 大中華榮獲「年度成長最快速企業銅獎 」

    2014年NU SKIN 大中華榮獲「最具創新力公司銅獎」

    2014年NU SKIN大中華商機事務區域副總裁暨台臺灣總裁姜惠琳榮獲 「健康產品與服務產業傑出執行長銅獎 」

    2014年NU SKIN大中華支深成長服務團隊榮獲「年度管理團隊銀獎」

    2014年NU SKIN 大中華榮獲「最佳品牌管理銀獎 」

    2014年NU SKIN大中華榮獲「年度健康產品與服務產業企業銀獎 」

    2014年NU SKIN 大中華榮獲「最佳企業表揚活動金獎 」

    2014年NU SKIN 大中華榮獲「我最喜愛健康品牌」

    2013年NU SKIN 大中華2012區域大會榮獲「最佳商展銅獎」

    2013年NU SKIN大中華支深長長服務團隊榮獲「年度管理團隊銅獎」

    2013年NU SKIN 大中華榮獲「年度最佳企業銅獎(健康產品與服務業)」

    2013年NU SKIN 大中華區域總裁范家輝榮獲「年度傑出執行長銀獎(健康產品與服務產業)」

    2013年NU SKIN 如新中華兒童心臟病基金榮獲年度企業社會責任計畫金獎

    2013年NU SKIN 大中華榮獲「年度最具創新力公司金獎」

    2013年NU SKIN 大中華榮獲「年度成長最快速企業金獎」

    2013年NU SKIN 如新大中華榮獲「十佳企業」

    2013年NU SKIN 如新大中華榮獲「最受歡迎企業」

    2012年NU SKIN韓國執行長俞炳錫贏得「健康產品與服務產業傑出執行長」國際企業大獎銀獎

    2012年NU SKIN如新集團在普羅沃的管理團隊獲得「年度管理團隊」國際企業大獎銅獎

    2012年NU SKIN韓國贏得「年度亞洲成長最快速公司」(中日韓)國際企業大獎 金獎

    2012年NU SKIN韓國贏得「醫藥及健康產品與服務年度企業」國際企業大獎 金獎

    2012年NU SKIN大中華區登峰海外遊榮獲國際企業大獎「2012最佳內部獎勵/激勵活動銅獎」

    2012年NU SKIN東南亞中華兒童心臟病基金榮獲亞澳新(紐西蘭)區年度企業社會責任計畫金獎

    2011年NU SKIN中國常務副總裁總裁暨總經理鄭重榮獲年度契機管理傑出領導人榮譽獎

    2011年NU SKIN 512小額信貸專案榮獲國際企業大獎亞洲年度企業社會責任榮譽獎

    2010年ageLOC 煥新套裝獲年度最佳新產品獎

    2010年美國企業大獎-2010最具創新力公司

    2010年東南亞區總裁齊蔓苓榮膺國際女企家大獎「最佳亞洲管理人獎」

    2010年大中華區域大會最佳商展或年會榮譽獎

    2010年如新中華兒童心臟病基金年度亞洲最佳企業社會責任計畫榮譽獎

    2010年NU SKIN大中華榮獲年度傑出管理團隊榮譽獎

    2010年科研團隊年度傑出產品研發團隊榮譽獎

    2010年NU SKIN大中華區總裁范家輝先生 獲年度亞洲傑出經理人榮譽獎

    2009年NU SKIN 臺灣NU café專案榮獲亞洲年度企業社會責任計畫獎

    2009年NU SKIN 臺灣榮獲年度最佳行銷活動獎

    2009年如新韓國總裁Yoo Byung Suk榮獲亞洲年度傑出執行長

    2009年羅百禮當選最佳董事會主席

    2009年NU SKIN韓國當選為「亞洲最佳創新企業」

    2008年NU SKIN韓國獲亞洲區最佳企業社會責任獎

    2007年榮獲北美最具創新力企業獎

    2007年美國企業大獎-受飢兒滋養計畫獲最佳企業社會責任獎

    2006年榮獲美國企業大獎-最佳發展組織獎

    2005年美國企業大獎-年度最具創新力公司

    2005年生物光子掃描器榮獲2005年國際企業大獎《Stevie Awards》年度最佳創新獎

稅務需知

財政部於民國83年3月30日以台財稅字第831587237號函,核釋多層次傳銷事業參加人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取得之所得課稅。美商如新華茂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根據上述財政部函具體之規定,做扼要之說明如下:

一、個人參加人部份(個人會員)

1. 營業場所

個人會員如無固定營業場所,可免辦營利事業登記,並免繳營業稅即營利事業所得稅,但必須在每年5月31日前,就前一年度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所賺取之利潤,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

2. 獎金部份之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

分為「佣金收入」及「其他收入」二項。

2-1. 佣金收入:

A. 定義:個人會員因其下線向傳銷事業進貨或購進商品累積積分額(或金額)達一定標準,而自該事業取得之業績獎金或各種輔助費,屬佣金收入,為所得稅法第十四條所稱之執行業務所得。

B. 佣金收入所得額之計算:

a. 能提供證明所得額之帳簿之文據者:佣金收入減除直接必要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
b. 未能提供證明所得額之帳簿之文據者:佣金收入減除財政部核定各該年度經紀人費用標準(註1)計算其必要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

2-2. 其他收入:

個人會員因直接向傳銷事業進貨或購買商品累積積分額(或金額)達一定標準,而自該事業取得之業績獎金或各種補助費。

二、營利事業參加人部份(營利事業會員)

1. 帳務處理

(1) 進貨折讓:營利事業會員向傳銷事業購進商品達一定標準而取得之報酬,按進貨折讓處理。

(2) 佣金收入:營利事業會員因其下線向傳銷事業購進商品達一定標準而取得報酬,按佣金收入處理。

2. 按擴大書面審核之純益率(註2)

營業事業會員兼具買賣及經紀性質,如適用擴大書面審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實施要點時,應依該要點內之第二點第二項規定,以主要業別(收入較高者)之純益率標準計算之。

3. 按同業利潤標準(註3)

稅捐機關依同業利潤標準核定所得時,則按各該業別適用之同業利潤標準辦理。

註 1 : 民國九十九年度一般經紀人費用標準為20%。

註 2 : 係指全年營業收入淨額及非營業收入合計在新台幣三千萬元以下之營利事業,其年度結算申報,書表齊全,自行依法調整之純益率在規定標準以上應於申報期限截止前繳清稅款者,就申報案件予以書面審核。

 

註 3 : 係指營利事業依規定應提示相關帳簿憑證,其未提示或未依限提示,稽徵機關得依該標準核定其所得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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